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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湖北省鄂州市工商局采取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考核等举措,狠抓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为72.17%、99.18%和95.09%,年报公示率在全省位居前列,为进一步做好信用监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年报公示工作,把年报公示工作作为全局系统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由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责任。系统上下树立年报公示工作是工商部门法定职责理念,市局、分局分别召开了年报公示工作视频会、推进会和现场督办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倒排工期,实行销号管理,有力推进年报公示工作。
为扎实推进年报工作,市局开展了年报公示工作“大宣传、大培训、大走访”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户外广告、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开展年报公示工作宣传,提醒市场主体按时公示年报。该局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要求,对年报工作人员、市场主体、相关行业协会等加强培训,实现“三个全覆盖”。全市系统各单位有计划地对辖区市场主体进行全面走访,边走访、边宣传、边指导,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引导市场主体自觉申报年报,完善工商企业双向联络员制度,服务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市局将年报公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周通报制度,对各分局、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年报进度情况进行排序通报,对工作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确保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