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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说没办法给我办贷款了,因为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是怎么回事?”6月6日,福建省龙岩市一家企业负责人郑先生急匆匆来到新罗区工商局适中工商所办事大厅,情绪有些激动。
“郑先生,因为2013年度、2014年度贵公司没有按规定进行年报,所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过查询,工商所工作人员小谢耐心地向他解释,并向他宣讲《企业信息公示暂时条例》。
“年报提醒我是看到过,但因为经常在外地出差,没有放在心上,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郑先生脸上尽是懊恼的神色。
据新罗区工商局副局长刘德介绍,像郑先生这种情况的经营者还真不少。虽然工商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发送年报提醒,但总有些经营者不够重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有的甚至公示信息弄虚作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异常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新罗区工商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2015年度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距离截止日期越来越近,经营者要抓紧时间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