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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底,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在收到荔城区国税局提请的吊销 96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函后,立即启动对所函告企业的吊销程序。
今年3月,荔城区工商局会同荔城区国税局、地税局首次对2013、2014连续2个年度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进行集中清理。该局将连续2个年度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共计670户函告荔城区国税局、地税局。荔城区国税局、地税局依法对670户市场主体办理税务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提请荔城区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为确保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的严肃性和合法性,荔城区工商局严格依法开展吊销工作,实行“立案—调查终结—听证告知—处罚决定”四步吊销法。对进入办案程序、依法要吊销营业执照却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该局采取批量办理方式统一邮寄、公告送达拟吊销听证告知书和吊销处罚决定书,并将相关法律文书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示。
“我们联合税务部门推出的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有效破解了市场主体准入易、退出难的老大难问题,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十分强烈的影响。一些市场主体为避免被吊销对自己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主动到工商部门来办理注销手续。”荔城区工商局市场股负责人介绍道。
荔城区工商局会同税务部门对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吊销,只是莆田市工商局近年来探索实行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的一个缩影。2015年,莆田市工商局就对基层反映较为普遍的“年检改为年报后,工商部门无法对未年报市场主体进行吊销处罚”“一些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无法及时清理,做大了年报基数,降低了年报率”等问题进行研究,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
莆田市工商局加强与发改委、税务部门、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出台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长期停业未经营市场主体等进行联合清理,依法实行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机制。各部门通过联合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有效促进了市场主体健康持续发展。截至目前,莆田市工商局已召开联席会议4次,往来协同监管函件7份,交换共享信息216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