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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工商局:“双随机”抽查构建信用监管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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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按照辽宁省工商局的部署,在商事制度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力求设计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维护和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从体制上突破,完善“双随机”监管体制设计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鞍山市工商局率先创建了专业监管机构,将原巡查分局成建制组建成全省首个企业信用监管分局,赋予其新的工作职能,主要负责依法对市工商局及企业注册分局登记管辖的各类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不定向抽查或定向抽查,承担对所抽查企业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并以市政府“新三定”方案形式确定下来,以适应新形势下信用监管的需要。

从机制上突破,完善“双随机”监管制度设计

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之初,鞍山市工商局也对这项工作是否开展、怎样开展颇为头疼,翻阅了一些关于“双随机”抽查的资料,但都没有实质性的指导经验。市局拿出试点单位应有的创新精神,建立适用于本地区、本单位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

提高思想认识。在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前,工作人员对“双随机”抽查机制产生的原因、背景作了细致了解,明白这是在商事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是避免以往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任性等不良影响的重要举措。思想认识到位了,工作也就顺畅了。在前期准备工作中,鞍山市工商局确定由立山区工商局和企业信用监管分局负责软件开发与制作,与软件公司人员一起反复推敲可行性操作,既要保证执法人员与抽查对象随机生成配对,也要确保结果的公正性、时效性。经过不断修改,终于开发出了“双随机”抽查软件。

大胆创新实践。鞍山市工商局积极稳妥推动基层试点工作,于2015年8月25日在立山区工商局举行了企业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启动仪式,执法检查小组生成、企业随机分配完成后,待检企业的基本信息才正式公布,并且系统随机分配结果会以精确到分秒的形式自动生成并保存在文档中,做到全程留痕,整个抽取过程体现了随机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了人为干预。抽查分配完成后当场将结果打印出来,主检查人对分配到的企业进行现场签字认领。启动仪式后,立山区工商局立即组织5个检查小组的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从检查要点到检查流程都进行了详细讲解,特别是对各个检查时间结点的掌握、现场检查的要点、业务网的操作流程都作了详细解读,保证抽查工作的规范化。

因地制宜。在企业信用监管分局建立企业公示信息检查人员名录库后,在确定主检查人时,打破行政职务之分与部门界限,不分职务、不分科室,采用自主“双随机”抽查系统软件,在抽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产生主检查人、协助检查人,组成抽查工作组,同时将待检企业导入企业数据库中,被抽查企业随机分配给抽查工作组,并保存影像资料,保证执法人员选派的随机性、公平性和透明度。由于“双随机”机制的不确定性,不仅有效打消了企业的侥幸心理,意味着每一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增强企业的守法自觉性,也一改过去执法部门何时检查、检查谁、由谁检查等固定模式所滋生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用制度来限制和规范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

从管理上突破,完善“双随机”监管规范设计

为探索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举报核查和大数据监管为主的新型监管制度,推动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鞍山市工商局又以企业信用监管分局为试点单位,从基础工作入手,在工作中抓住关键环节,重点进行突破,着力规范执法行为。经过摸索实践,总结出了“五个统一”管理规范的新型监管模式。

一是统一抽查流程,以流程图形式展现抽查规定程序,避免出现执法程序错误。

二是统一制度规定,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相关制度,对抽查的范围、方式、公示等予以明确,对核查的程序、内容、方法等进行规范,保证抽查工作公平、公正、规范。

三是统一文书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执法中所使用的文书进行统一印制和使用。

四是统一资料归档,建立被抽查企业公示信息监管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要求一案一卷,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行管理。

五是统一服务方式,将服务融入行政执法工作之中,印制《企业信息公示手册》,主动向企业宣传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进行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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