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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6月,面对企业年报公示率仍不足50%的严峻形势,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政府建立考核制度,实施督报做法,将企业年报工作纳入到乡镇、办事处的年底考核指标,将企业年报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一家抓变为各级地方政府合力抓,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促进了企业年报公示率迅速提升。截至6月30日,该区企业年报公示率达85.3%,较去年提高31%。
6月7日,《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督促企业年报的通知》印发,通知将企业年报列入对各单位的年终考核指标,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安排专人,集中力量,对辖区未年报企业进行催报,从而将企业年报工作提升到政府行为。
通知下发后,企业年报考核督促制度在各乡镇政府和办事处迅速建立。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调动力量,安排专人做好辖区内企业年报催报工作。一方面,责任到人。各乡镇、办事处将辖区未申报企业名单分配给工作人员,责任到人,对未年报企业逐个打电话催报,并考核催报成功率。另一方面,调动基层。各乡镇、办事处还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的形式,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入年报催报工作,形成一张覆盖基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年报催报网络。
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进下,渝水区未年报企业积极申报,形成了企业争先恐后开展年报的局面,企业年报率迅速提高。
“我区2015年度企业年报取得好成绩,打了一个漂亮翻身仗,政府参与督报是重要因素。这种好做法,我们要总结完善,继续实施,为企业年报公示打下坚实基础。”渝水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