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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频发,使用单位安全风险意识不强是主要因素。电梯停用不报备、保养维护不到位、超期未检继续使用等不当行为成为电梯使用时的潜在危险。
闲置厂房内的电梯惹了祸
在浙江省义乌市城西工业区,某公司因各种情况,一直将一部分厂房闲置着。前不久,借着一个机会,该公司寻找到一个客户,对方愿意租用那部分闲置的厂房,这可乐坏了公司负责人。没想到,客户进驻不久的一天,公司便因为厂房内同样闲置已久的一部电梯受到处罚。
闲置了多年的电梯未经检验投入使用会有什么后果?5月9日上午,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城西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到上述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部早已停用的电梯轿门开着,工人正在上上下下地来回运货。这不正常!职业敏感性让执法人员立即感到有问题,因为这部电梯已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定期检验了。他们当即找来了该公司的电梯管理员,要求检查该电梯的检验合格标志、检验报告、维保合同和维保记录等资料。
起初,管理员百般推托,一会儿说资料锁在保险柜里拿不出来,一会儿说放在老板家里,而老板出差了。在执法人员一再追问下,对方才拿出几份薄薄的资料,没有检验报告和维保记录,只有一张2008年的检验合格标志、2016年新签订的维保合同和一张维修票据。
8年里电梯没有经过检验
2008年的电梯到现在都没有进行过定期检验,也没有让任何维保公司进行维护保养,更没有维保记录,这样的电梯居然还在使用,简直是把工人生命当儿戏!执法人员当即介入调查,现场拍照取证,将涉案电梯予以查封。
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该电梯自2008年被该公司购进后经常出现故障,经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加上公司所在厂房无人租用,电梯一直处于断电状态,公司并未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直到今年2月份,厂房迎来了新租户,提出要使用这部电梯,该公司才重新找了一家维保公司签订了修理和日常保养合同,并对该电梯进行全面检修。在案发当日,维保公司刚刚完成检修工作,而该公司也未在电梯内外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围栏阻止工人使用电梯,导致新租厂房里的工人们就稀里糊涂地用起了电梯。
对电梯定期检验法规有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该公司未通过2016年的定期检验,已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城西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倒逼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在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发现工业区内电梯随着厂房出租随停随用现象屡见不鲜,部分厂房房东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薄弱,存在“不知道怎么做”“知道了但是不想做”“随便敷衍一下”等几种可能危害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想法,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过于随意。对此,执法人员提示: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对正常使用中的电梯,要进行定期检验,并联系专业维保单位定期维修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