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我国“互联网+”环境下消费维权工作

图片不存在

消费教育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重要职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在原有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规定外,增加了“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的规定。

所谓消费教育,是指有组织、有计划地向消费者传授消费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文明的消费观念,增强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自身素质的一种社会教育活动。开展消费教育是促使消费者转变观念、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消费教育可以为抵制消费陷阱、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净化消费市场筑起一道屏障,是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

传统的消费教育,如课堂教学、发放宣传资料、网站宣传等方式,由于受众面和时效性有限,效果也大打折扣。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自媒体的宣传力量与深度已远超传统媒体,消费教育也应与时俱进,在新颖性、创新性、贴近时代性、碎片化方面下功夫,从而让消费教育更生动和更贴近消费者、吸引消费者。期盼消费教育插上“互联网+”的翅膀,拓展更大的天地,取得更好的效果。

在线咨询 一键拨号13912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