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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奉节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美容预付卡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0元。
6月底,消费者王某在奉节县某知名美容馆办理了一张8800元的美容预付卡,对方承诺赠送10次面部、颈部护理。当做了2次袪斑美容后,王某认为无明显效果,要求退还未消费使用的5000元余款,但美容馆只同意退还2928元。王某认为其收费不合理,遂投诉到县消委会。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组织消费者与美容馆进行调解,发现王某反映情况属实。经调查,美容馆只退还2928元是因为消费者围绕袪斑,做了面部特护、眼部护理、激活细胞等项目,且签了“以上项目均为优惠项目,一经办理不可退换”的护理合约书。
消委会工作人员作出解释,做面部特护、眼部护理、激活细胞等项目属于赠送范畴,而护理合约书的内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最后,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美容馆同意向王某退还5000元余款,王某对此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