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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亩秧苗“不爽”,120小时化解民怨
4月8日,湖北省钟祥市工商局冷水工商所接到周某投诉。周某介绍,当地银钱村村民选择某品牌微生物菌剂作育秧的营养基土育苗,可到了栽种时节,该品牌微生物菌剂培育出的秧苗出现了矮苗、黄苗的情况。村民找到代理商,代理商又向厂家反映,可厂家一直以没有按照说明书使用为由拒绝处理。因出现问题的秧苗涉及农田180亩,村民着急了,请求工商部门尽快解决处理。
经调查,该村村民今年种植的是再生稻,因该稻营养含量高、口感好、产量高、价格优而深受农民欢迎,当地政府今年已在全市大面积推广。银钱村正是该市最大的再生稻1号生产示范基地,种植面积达500多亩。一旦秧苗不能按时栽种,不仅使农民受到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农时不等人,农情就是命令。冷水工商所所长汪勇在接到投诉后1小时内火速找到涉事厂家,经在电话中严正交涉,厂家自知理亏,答应在24小时内派专人前来处理,并承诺72小时内可让秧苗达到正常状态。
在令人焦急的等待中,汪勇也心急如焚。他每天都到田间查看秧情。72小时过去了,可秧苗依然无明显好转。农民的情绪越来越激烈,个别村民甚至将厂家技术人员扣为人质,双方相互指责,冲突随时都会爆发。此时,汪勇主动和村支书一起向市农业局和农技站专家请教。经专家现场查看,确实是由于微生物菌剂营养不足导致的矮苗、黄苗。农业局和农技站的专家共同制定了补救方案,秧苗开始正常生长,但是只能由机插改为人插。由于补救及时,耽误了120小时的秧苗终于能够下田。看着农民在田地里忙碌的身影,汪勇终于松了一口气。
30多名农民“不爽”,近2万元损失全额赔偿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5月26日一大早,冷水工商所门口突然来了5名群众,正打算出门吃早饭的汪勇刚开门就被群众围了上来。原来,银钱村村民再次投诉,上次本来应该机插的秧苗全部改为人工插秧,因此产生了额外人工费近两万元。之前因为农忙忘记了此事,这次再次向厂家提出赔偿要求,可厂家负责人拒不承担责任,并且停用了以往通信方式,这次他们5人就是代表村民来讨要说法的。
了解情况后,汪勇立即与厂家进行了联系。厂家坚称,第一,当时秧苗问题已经了结,双方都在调解书上进行了签字确认,厂家已无责任。第二,微生物菌剂只负责保障秧苗成活,秧苗不能机插不应属于他们的责任。针对这些辩词,汪勇再次针锋相对地指出,秧苗也属于产品,生产者销售产品不仅要保证消费者能够正常使用,而且应履行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隐形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厂家的第一条意见不予采纳。针对第二条,该村村民在购买微生物菌剂时,虽无直接说明要求能够机插,但事实是该代理商经营地址就在该村,对该村大面积种植再生稻并全部使用机插的事实十分清楚,而且村民在购买时也提供了此方面的信息,厂家对由此带来的额外人工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损失已经存在,必须依法进行赔偿。经过多次协调,厂家终于答应赔偿村民损失近2万元,并现场进行了转账支付。
一天后,村民代表周某等4名村民带着一面锦旗来到工商所,汪勇一再表示:“发生这样的事,也从侧面反映了我们的农资监管工作没做好,这面锦旗我们真的是受之有愧。”周某紧握着汪勇的手,感慨地说:“我们是代表村里的30多名村民,你们做得好不好,我们心里都很清楚,你们该不该被感谢,我们心里有杆秤。依法维权,为民解忧,这面锦旗你们受之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