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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工商局始终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重要使命,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着力更新维权理念,不断夯实维权基础,紧紧围绕实施“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积极探索构建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的启动和总体思路
放心消费、满意消费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围绕“构建满意消费环境,努力实现生活工作在云南、出差旅游在云南、投资创业在云南的人们放心消费、满意消费”这一目标,2012年12月,云南省工商局携手有关部门在全省启动“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向社会各界发出了《齐心协力共维权 消费满意在云南》倡议书。随后,16个州、市相继举行了启动仪式,“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在全省迅速推开,参与的部门逐渐增多,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大幅提升。“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得到了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并被纳入省政府部署工作范畴,写入了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
在两年多的工作实践中,省工商局围绕“消费满意在云南”这一目标,着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行业自律诚信体系、部门参与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体系基本形成,维权效能大幅提升。
二、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围绕建设全省统一、权责明确、机制顺畅、高效便捷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省工商局做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搭建了全省统一的12315指挥中心平台,实现了全省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和信息汇总分析,为提升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搭建了有效的信息化平台。二是开通“云南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APP客户端消费投诉通道,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便捷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渠道。三是积极整合内部资源,纵向把省、市(州)、县级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四级连成“线”,从上至下逐级落实各项消费维权工作部署,自下而上逐级反馈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横向把消保、消协、12315指挥中心连成“线”,建立“三消”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消费维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良好工作局面。四是建立完善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制度。2015年以来,针对消费投诉热点,工商部门对部分移动通信运营商开展行政约谈,强化了对预付式消费等易发生纠纷问题领域的主动防控。五是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消费领域,实行“靶向”整治,先后打出了整治“缺斤少两”、规范汽车商品违法销售、整治旅游市场等一系列市场监管“组合拳”,全系统行政执法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为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三、积极推进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
云南省工商局注重把行业自律作为消费维权社会共建的有效途径。一是建立云南省行业协会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26个行业协会成员单位在省工商局、省消协的指导下,制定了行业诚信自律公约,组织开展了行业消费满意度测评、建立千家企业诚信联盟等活动,行业自律进一步强化。二是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作。全省共建设“一会两站”1.56万个、消费维权服务站4338个,扩大了基层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
四、着力推进部门参与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云南省工商局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着力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新局面。一是积极推进部门间消费维权协作共治体系建设。工商部门主动加强与质监、银监、保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逐步实现监管维权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优势,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青少年维权岗”“消费维权进家庭”等创建活动,推动建立沟通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云南省工商局与云南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设《天天3·15》栏目,与新华社云南分社、《云南经济日报》等媒体建立协作机制,及时宣传消费维权新举措,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提示警示。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消费维权争议解决机制。在8个边境州、市探索建立境内外消费维权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与邻国和地区之间的消费维权合作;探索推行离港(离站)式远程维权服务,着力解决来云南出差、旅游的消费者即将离境或已离境消费维权难的问题。四是组建云南省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为消费者提供义务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并积极探索消费维权公益诉讼,为云南省消费维权工作增添了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