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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暂行办法》出台是场“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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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在万众瞩目中正式对外公布,并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笔者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好似一场“及时雨”,对规范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告产业发展迅猛,据有关数据显示,互联网广告的经营额正在慢慢赶超传统广告的经营额。但是,我国互联网广告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显现出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虚假违法广告屡屡出现。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工商总局顺应时代发展,及时出台《暂行办法》,对社会公众给予极大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互联网广告问题进行回应、作出规定,体现出负责任、有担当的态度。在笔者看来,《暂行办法》中的29条规定,有利于互联网广告业走上守规矩、勇创新的发展之路,迎来全新的繁荣时代。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暂行办法》,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把互联网广告监管抓在手里,落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里。另外,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市场主体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要、建立诚信企业为本、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根,对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查找自己在互联网广告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审查发布、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笔者相信,只要各方严格遵守《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就会迎来更纯更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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