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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网上售车鱼龙混杂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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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8件经济违法典型案件,其中被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北京巅峰科技有限公司(车易拍网),因侵害消费者权益和虚假宣传被高限处罚200万元。此案绝不是孤例,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及广告违法这几类违法行为在网上售车行业较为突出,个别售车企业因经营场所问题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虚假宣传、消费欺诈

北京巅峰公司虚假宣传案是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一起社会关注度极高的事件。

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2015年9月30日,北京巅峰公司在车易拍网上发布广告,使用了“全国快速拍卖,速度快,无差价”和“高价放心卖,透明成交快”的宣传用语。经查证,该公司广告中的宣传用语“透明”内容,与实际明显不符,该公司存在价格不透明、竞拍流程不透明及买卖双方具有多个操作端的问题,且均未在网站上对消费者进行明示。另外,该公司广告中的宣传用语“无差价”内容,经查证也与实际不符,实际上买家支付的总款项被该公司扣除平台服务费后支付给卖方的车款,与买家支付的总款项不一致,也存在卖方收到的车款低于买家支付的购车总款项的情况,存在差价。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认为,北京巅峰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广告法》第四条以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及《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于2016年6月20日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0万元。

广告违法集中

相比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部分网上售车企业的广告违法更为集中。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易车网)、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汽车之家)都因广告违法被工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北京易车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2月13日在易车网上发布了奇瑞汽车的促销广告,发布形式为文字链+广告专题页面、按钮+广告专题页面、通栏图片+广告专题页面。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9日,该公司的广告发布形式为文字链+广告专题页面、按钮+广告专题页面,广告内容含“3亿豪礼迎新送!送!送!30天限时抢购买!买!买!奇瑞新年大礼,全系送半价购置税!”“年度最佳购车时机”等内容,广告费为74037元(已收取)。2015年1月10日,该公司将广告内容进行了修改,不再含有“最佳”用语。

2016年4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对北京易车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没收该公司广告费74037元,并处罚款74037元。

而北京车之家公司则同样因为在网上发布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广告被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没收广告费22760元,并处罚款22760元。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北京巅峰公司除了存在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违法行为,还于今年3月21日被北京市工商局

海淀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查,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该公司取得联系。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决定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随着时代变化,网上销售的不仅是日用商品,消费者也开始在网上购买汽车、房产等大件商品。大件商品涉及金额大、涉众广,消费者维权相对时间长、程序多。因此,工商部门需要更多关注网上销售特别是网上售车行业一些互联网特有的违法行为,如互联网虚假宣传、互联网违法广告等,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法规,严查网上售车违法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应对大件商品的消费者网上维权问题加以研究,完善网上维权的程序和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刚刚兴起的网上售车行业,在相关部门大力指导规范的同时,行业内的经营者应增强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意识,改变当前行业鱼龙混杂的现状,营造安全放心的网上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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