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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丰:新车发动机进水,投诉调解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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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南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发动机进水导致发动机报废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00元。

今年1月30日,消费者姚先生在南丰县某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五菱之光小卡。5月21日,经过县城西门积水路面时,前后车辆都轻松通过,姚先生的小卡却突然熄火。姚先生及时向经销商联系,对方维修人员叫他将车停到西门大门口。姚先生试了试车子,车子又可以发动,于是按照维修人员要求将车开到西门大门口。

维修人员到达后,将车子拖到维修站,发现发动机缸体破裂漏油。经厂家工程师诊断,系汽车涉水后,水由进气歧管进入气缸。由于水的不可压缩性,活塞运动行程变短,从而导致发动机连杆弯曲。连杆弯曲后车子启动发动机,再次行驶,弯曲连杆发生断裂,断裂连杆飞出击穿缸体,造成发动机缸体破裂。而维修需要更换一台新发动机,更换新发动机需要12600元。

姚先生认为,汽车使用不到4个月,还在质保期,经销商要承担全部维修费,而且也是维修人员叫他开到西门,才使车子再次启动。经销商认为,发动机进水导致的问题厂家不予“三包”,如果维修需要消费者自己承担费用,维修人员只是叫他将车停到西门大门口,并不是发动汽车开到那里。双方争执不下,迫于无奈,姚先生投诉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因金额较大,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姚先生承担6000元,经销商承担7800元(包含新发动机剩余的6600元,及发动机发货过来的运费400元、维修费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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