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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部署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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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局日前召开全省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河南省工商局专题研究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目标原则和方法步骤,将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分解成12项具体任务。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明确重点,抓住关键,精准发力,持续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净化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联合执法。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广告发布监管。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近日对工商部门提供的互联网金融广告关键词进行了检索,得到了727条网站信息,省工商局按照网站所在地将其分发至各省辖市,各地工商部门要根据网站线索,重点排查清理和集中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中涉及9条“红线”的违法行为,就广告中涉及的金融机构、金融活动及有关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及时通报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对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或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依法、依职责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要利用现有的监测手段对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网络交易平台等金融、类金融企业自设网站发布的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和整治。

突出重点。河南省工商局近期对省人民银行等5家单位提供的关键词进行了查询,共查出相关企业信息35861条,其中涉及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16113条,涉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74条,涉及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16813条,为整个专项整治的摸底排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线索。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以此为基础,积极配合金融管理等部门,共同开展好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省级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与金融、公安等有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部门监管互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综合研判、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公示等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网络借贷”“基金”等16种字样,凡使用相关字样的企业,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信息告知金融管理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重点监管。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的提请,对被认定为未经许可从事金融活动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任职资格限制。

严格履职。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整治,重点配合银监部门提供注册登记信息;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整治,配合人民银行,依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无证机构情况,将失联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整治,配合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部门对违法广告行为及以投资理财名义开展的金融活动进行整治。

河南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工商部门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本着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的原则,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既有效清除行业中的害群之马,也要避免“伤及无辜”。视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依法运用行政约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吊销执照等整治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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