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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着力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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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从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管理、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等方面入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推动企业诚信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成效明显。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主申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构建了诚实守信、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强化信用约束措施。通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武清区市场监管局督促企业对2015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并督促企业对2016年1月1日后登记或变更的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即时信息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6766户企业完成2015年度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公示率达85.4%;共有27138户个体工商户完成2015年度年报公示,公示率达88.7%;共有115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2015年度年报公示,公示率达97.4%。在年报工作中,该局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

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设定了应报内容、行政许可等相关信息,行政机关对企业的行政处罚也同时在系统公示,政府部门不对公示的信息事先审查,信息一经公示全社会即可查询,将企业对政府负责转变为企业对社会负责,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

加强部门联动响应。年度报告在公示信息方面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各部门实现了企业信息互联共享,社会第三方也可以查询。通过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大量增长的市场主体在年报系统自主公示,使企业信息透明化。相关部门能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信用上报信息,同时利用社会化监督来取代单独的行政监督,形成信息充分共享的全方位监管,实现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开展联合惩戒失信行为。该局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根据企业违法情况确定企业“良好、警示、失信、严重失信”信用等级,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监管力度和惩处力度。该局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4647户企业、3439户个体工商户和8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失信”等级。2016年上半年,该局共对12户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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