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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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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工商局近日推出多项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长春市工商局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同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该局规定,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对经营范围的登记实行“非禁即入”,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明确表述的新兴行业、新型业态,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标准、文献资料、国际惯例、习惯说法等通行用语进行核定;根据申请人需求,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登记机关可以核定“宽泛式经营范围”,也可以按照申请人要求核定具体的经营范围。

该局还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深入推进“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所登记改革。今后将允许利用各类经济功能区、商业楼宇、闲置场所创设“集中办公区”;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培育“创客经济”,例如企业名称中允许使用“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客中心”等,创业集中区的主办企业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集群企业住所托管服务”或“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客中心管理服务”等。

目前,长春市工商局正在积极开发网上登记程序,今年年底前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的全程网上登记,届时,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完成全部申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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