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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微信购物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说法,引发热议。近年来,网上购物日益成为重要的消费形式,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成为伴生问题。微信购物是否适用《消法》?网上购物维权又要注意什么?
近日发布的《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2016年上半年信息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有一段关于微信购物适用法律的论述,称“微信购物不受《消法》保护,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此言一出,引发热议。
此后,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在受访时回应,《报告》是专门基于上半年投诉情况作出的分析,主要针对微信“朋友圈”中“私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但措辞和表述不完整、不严谨。微信购物适用法律应区别对待,现在许多具有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也通过微信开展销售活动,这类情况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
《消法》只是不保护微信朋友圈私人交易
“判断微信购物是否适用《消法》,应该进行分类讨论。”甘肃省工商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他指出,适用《消法》调整的微信购物行为主要包括:第一,取得合法资格的市场主体通过微信进行交易;第二,在取得合法资格的微店(第三方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第三,通过微信公众号的方式推销产品和进行交易。公众号面对的不是特定对象,微信用户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商品服务,因此公众号的营销行为应当属于《消法》调整的范围。
“通过朋友圈以私信的方式进行的交易,交易的对象为特定对象,属于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难以适用《消法》来调整和规范,应当属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规范的范畴。”该负责人解释。
微信购物并不是无法可管的真空地带
信购物这一不断发展的新兴业态,应当持鼓励欢迎态度,相信今后会出台相关法规予以规范和监管。
不过,私人之间通过微信进行买卖,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维权难也是事实。《报告》指出,今年上半年,甘肃省互联网销售服务类咨询2046件,同比增长100.04%,其中微信网购纠纷迅猛增长,主要问题集中在:出售的商品质量不过关,微信付款后商家不发货,售后服务无保障。
“和需要通过正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的网购不同,个人通过微信出售商品或服务,只需要注册一个微信账号,无须根据实名制办理相关证件就可开张,消费者无法准确得知卖方的信息。”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介绍。作为社交工具,微信的封闭性强、私密度高,加大了监管难度。
腾讯将限制返利类商户接入微信
为微商提供移动互联渠道接入服务的运营商,应当承担哪些管理责任呢?
“微信上常见的售卖行为和交易,事实上并不是在微信平台本身完成的,而是运用和借助微信实现的扩展。”腾讯公司的微信团队负责人表示,用户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微信使用方法,但前提是合法、合规;对于违反相关法律和微信用户协议的行为,微信会联合权益人进行坚决打击。用户如果在使用微信过程中遇到侵权,可以通过微信的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微信团队负责人也表示,会对欺诈类账户持续进行严厉打击,自2015年12月13日至今年6月11日,已经封号超过10万个。“我们将严格限制返利类商户接入,甚至会拒绝其使用平台接口。”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