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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以来缺陷汽车产品和消费品召回工作情况报告。从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我国共实施消费品召回163次,涉及数量478.43万件,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85%(2015年同期召回88次),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738%(2015年同期召回57.10万件),为保障消费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6年1月1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作为消费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办法》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实施半年多来,在相关生产企业、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政府部门和技术机构的全力推动下,消费品召回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据了解,消费品召回工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消费品召回范围明显扩大,二是通过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方式推进消费品召回工作效果明显,三是省级质检部门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