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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上午9时,辽宁省铁岭市副市长孙耀民来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视察“五证合一”启动工作,并向辽宁瀚诚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颁发了全市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这标志着铁岭市作为全省3个试点城市之一,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由“三证合一”升级为“五证合一”。
为保障“五证合一”登记工作的按时启动,铁岭市工商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人社、统计、地税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早在今年年初,按照辽宁省工商局的要求,铁岭市工商局积极协调市人社局,对社保登记证改革工作进行了前期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上报省工商局,为后续改革措施出台提供参考。该局会同市人社局、地税局对各县(市)区社保办理及缴费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全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地税部门核费、缴费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提示单,由工商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进行发放,并提示其在用工30日内到所在区域办理社保相关事宜,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变更注册地址涉及地方税务主管机关改变的,应到改变后的地方税务主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费缴纳手续;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和地方税务主管机关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铁岭市建立了市级部门信息传递机制,明确由工商部门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将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息共享给市人社局。
铁岭市工商局还组织开展了“五证合一”登记业务培训班,就政策文件、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方面进行了讲解,进一步提高登记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并在“五证合一”上线前进行了模拟演练。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该局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向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改革措施,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力度,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
为进一步加强后续协同监管,铁岭市明确了人社、地税部门负责定期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共享给工商部门,工商部门负责将相关信息录入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监管制度。
同时,该局明确在2017年年底前已登记企业完成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已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随着“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同步完成过渡工作。
据铁岭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市场准入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简化。截至目前,全市共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涉及企业10047户,占全市企业总量的46.6%。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推进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